落實低溫津貼重在可操作( 二 )

  低溫津貼遭遇冷落 , 一方面在于低溫作業對人體的危害往往是潛移默化的 , 不會像高溫中暑立馬顯現 , 容易被人們忽視 。 同時 , 更重要的還在于相關規定過于籠統 , 缺乏細化 。 除了在《最低工資規定》中一筆帶過 , 目前國家對于低溫津貼并未出臺統一明確的政策 。 一些城市和地區在制定最低工資標準時 , 大都只是重申“低溫津貼不計入工資” 。 低溫津貼在什么溫度下發放 , 發多少 , 并沒有具體細則 , 導致低溫津貼陷入“用人單位發放無據 , 監管部門執法無規”的尷尬 。

  此外 , 一些地方雖然制定了低溫津貼標準 , 卻由于標準不夠科學 , 缺乏可操作性 , 同樣難以落地 。 2013年10月 , 內蒙古發文規定在零下25攝氏度及以下高寒天氣室外連續作業4小時及以上工作崗位的勞動者 , 應發每月230元高寒崗位津貼 。 但在現實中 , 一般室外工作的勞動者 , 在零下25攝氏度的高寒天氣下 , 根本做不到連續4個小時以上 , 也就無法得到低溫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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