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消息袭来,这3类人或“免征”房地产税?( 四 )

第一类人:社科院认为 , 刚需房产不交易的人 。 社科院提出应该暂时只针对交易房产征收房地产税 , 对于暂时不交易的房产免征房地产税 。 也就是说 , 如果你是刚需一族并且只有一套房子的话 , 可能房产税与你无关 , 例如一位老人70岁只有一套房子自己居住 , 虽然说房地产税是针对保有的税 , 但是老人的房子不出售 , 即使价值再高 , 也可能不收房地产税 。

第二类人:专家建议 , 人均面积少于一定比例的人 。 不少专家认为 , 房地产税应该体现出对刚需住房的保护政策 , 对于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少于一定比例(例如家庭人均住房低于40平米或者60平米)的人 , 应该进行适当免征 。 而对于家庭人均住房高于40平米或者60平米的则应该征收 。

第三类人:专家提出 , 如果是家庭首套房 , 免征 。 房子是用来住人的 , 不管任何时候都是如此 , 只要是为了实现房子居住属性的活动应该加以保护 , 特别是刚需首套房 , 应该在税费上予以支持 , 例如免征房地产税 , 除此之外首套房利率优惠、首付比例降低也是一直以来对刚需首套房的保障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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