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下属企业以权讨债 男子被关8年“无期变无罪”( 三 )

  2009年 , 刁继龙实际控制的山东楷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与人合作开发一个叫奥体西苑的项目 。 资金发生困难之后 , 经人介绍 , 刁继龙认识了一个叫董进的人 。

  刁继龙:“我当初是从他这借了一笔钱 , 大概有个300万左右 , 实际上是一个短期的拆借 , 过桥 , 用3个月 , 利息也比较高 , 月息按照6个点 , 年息到72%了 。 ”

  当时董进说 , 有朋友可以出借700万元 , 最少借3个月 。 只需300万 , 借用一个月的刁继龙 , 因为着急用钱 , 支付了这700万元的当月利息42万元之后 , 刁继龙拿到了319万元 , 而董进则拿到了339万 。

  刁继龙按约定还款 , 但还没等到三个月期满 , 就有人找上门了:“历下区公安局负责往外放贷的一个警察找到我了 。 他说金融公司的钱实际上是他们公安局的钱 。 他说是代表单位 , 这个钱是公家的 , 不是个人的 。 投资的公司现在不行了、垮了 。 我们根据调查发现有一笔钱是他们借给你了 。 这样的话这个钱由你来还上 。 我说我用他的钱 , 首先我是要还给他 , 而不是要还给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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