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下属企业以权讨债 男子被关8年“无期变无罪”( 六 )
与刁继龙有关的法院判决书认定 , 刁继龙曾归还过658万元 。 这远远超过他当初从董进那里拆借的319万 。
此后 , 刁继龙因涉嫌合同诈骗罪 , 被两次判处无期徒刑 。 直至去年九月 ,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撤诉 , 刁继龙才重获自由 。
在刁继龙看来 , 这样大起大落的人生经历 , 就是因为他没有继续替别人还上公安局下属企业的高利贷造成的 。
被指以权讨债酿错案:民警负责公安局下属公司 , 帮儿女亲家放贷收贷
一份标注日期为2011年3月15号的报案材料显示 , 一个叫张华的人向历下区公安分局报案 , 声称被董进诈骗了近800万元 。 警方的询问笔录中记载 , 张华说 , 她与历下分局民警齐贵舟是儿女亲家 , 齐贵舟是济南市新大洲贸易中心解放路分中心的负责人 。 她曾与齐贵舟的公司签过协议 , 大致内容是 , 齐贵舟为张华的闲余资金找合作伙伴进行投资 , 投资钱款收回后 , 张华向齐贵舟的公司支付2%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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