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携部下嫖娼 被派出所司机等轮番敲诈超百万( 五 )

  在审理过程中 , 被告人汪某、黄某各退出违法所得8万元 。

  敲诈3

  冒充“派出所大哥”

  敲诈做工程和现金8.7万

  判决书显示 , 2011年5月 , 被告人丁某从其安徽老乡张某(时为武林派出所保安)处得知常山县顾某、甘某、熊某三位领导干部嫖娼被抓一事 。 同年下半年 , 丁某专门办理了一张杭州地区的号码 , 并虚构“杭州武林派出所大哥”身份并以此为名向顾某等人索要钱财 , 并称对方不同意就向纪委举报 。

  顾某等人为稳住被告人丁某 , 经商议决定由王某提供工程项目给丁某承建 , 截至2014年上半年 , 王某先后提供205国道挡墙等工程给丁某承建并以高出市场价租用丁某提供的挖机 。 丁某从中获取43万元工程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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