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梨”们赚钱没个够

她们是如何逃税的?
双十一刚过没两天 , 大家还讶异于李佳琦、薇娅数百亿元的傲人战绩 , 操心他们该交多少税时 , 果然有偷漏税的主播被税务局揭了老底 。
11月22日 , 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发文称 , 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因偷逃税款 , 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 合计9323万元 。
在被处罚后 , 两人分别发了道歉信 , 不仅认错三连、补缴税款 , 还将停播整改 。

“雪梨”们赚钱没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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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处罚来得并不突然 , 早在9月28日 , 国家税务总局就公告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 。 ”
当时业界猜测是否是“那两位” , 现在结果落定是雪梨和林珊珊 。
事件中的朱宸慧也叫做雪梨 , 早期因是王思聪的女友而备受关注 , 另一主角林珊珊 , 微博拥有950万粉丝 , 用她自己的话说 , “创业十年 , 从小女孩成长为自主品牌、跨界直播主理人、千人公司的CMO(首席营销官)” 。
但不管是王思聪前女友还是千人公司的CMO , 面对税务局的重锤 , “雪梨们”野蛮生长的日子恐怕要到头了 。
01“雪梨们”是如何逃税的?直播带货现在成为了税务局关注的另一个重点 。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 , 朱宸慧(雪梨)和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 , 通过设立一系列个人独资企业 , 虚构业务 , 分别将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动报酬所得(8445.61万元和4199.5万元) , 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 , 分别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和1311.94万元 。
在这过程中 , 一个叫做李志强的人 , 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款 , 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 。
一时间 , 关于朱宸慧、林珊珊和李志强三人商业版图的描述和猜测 , 被顶上了热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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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梨)
业内人士告诉市界 , “雪梨们”采取的偷漏税方式 , 其实是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 将本应该视为劳务报酬的收入 , 转变为企业收入 , 通过改变收入性质 , 降低税率或瞒报收入 , 从而实现避税的目的 。
在与财税方面的专业人士交流后 , 我们来还原一下“雪梨们”逃税的经过 。
业内人士透露 , 电商公司带货、打赏的这部分收入 , 通常会进入雪梨们所属的MCN机构的账户 , 然后MCN机构再以事先协商好的比例(二八、三七、四六等)为基础 , 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 , 将剩余部分打给主播本人 。
这种情况下 , 主播的这部分收入在税务上应该被认定为劳务收入 , 年末要作为自己综合所得的一部分进行汇算 。 在累进制的个税计算规则下 , 超过96万元的部分 , 适用税率达到45% 。
有心思的主播们肯定不乐意了 。 于是他们就以自己的名义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 并以这些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赚取这部分收入 , 尤其是在一些拥有优惠政策的“税收洼地”设立公司 , 比如霍尔果斯 。 这次雪梨和林珊珊涉嫌逃税的公司主要设在了广西北海和江西宜春 。
在那之后 , 有的主播以极低优惠税率上缴税费 , 有的更是顶风作案 , 直接以通过瞒报、少报收入进行偷逃税 。
用一位财税专业人士的话说 , “这叫做转移利润 , 即将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 , 然后再利用国家对个税监管不严的这个漏洞进行避税 , 以前如果个人不申报 , 支付费用的企业也不录入 , 系统是匹配不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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