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视觉中国版权事件谈起:滥用版权碰瓷式维权或违法

  滥用版权碰瓷式维权涉嫌违法

  视觉中国未取得图片版权却以权利人名义销售图片版权或进行维权专家分析

  视觉中国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 , 而是奉行拿来主义 , 将他人创作的摄影作品、图形作品等智力成果直接加上类似“版权归视觉中国所有”的水印 , 显然无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 其行为本身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 ,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视觉中国并未获得图片版权 , 却以权利人的名义销售图片版权或进行维权 , 这种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损失 。 同时 , 对于付费购买图片版权的使用者而言 , 视觉中国提供有权利瑕疵的图片 , 也构成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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