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房产收归国有究竟是否合理?会不会带来赡养环境的恶化( 二 )
尽管中国养老院的数量愈来愈多 , 但在现实生活当中 , 依靠养老院养老的现象仍然是极少数 , 绝大多数的老人还是更倾向由亲人养老 , 甚至觉得居住在养老院是并不光彩的 , 而如今 , 由于民众对于私有财产的看重 , 财产与赡养老人义务的联系开始变得密切 , 而房子 , 这种普通家庭最为重要的财产 , 则是子女等亲人关注的重点 。
在拥有多个兄弟姐妹的家庭 , 父母财产的分配极容易引起矛盾 , 因此我们经常经常看到这种现象 , 父母因为自己实际由谁赡养 , 而将自己的房产指定赠与谁 , 一些子女也因为父母刻意不将房产分配给自己 , 因为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 只是象征性地给予老人一部分的资金 。
但是 , 在老人的房产继承问题上 , 依照法律 , 如果是独生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 或者兄弟姐妹均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话 , 依然拥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 这是子女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所决定的 , 因此在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 , 一些不孝子女赡养不积极 , 分房产时却格外积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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