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房产收归国有究竟是否合理?会不会带来赡养环境的恶化( 三 )
对于一些无儿无女的老人 , 如果名下依然拥有财产的话 , 其他亲戚一方面是不忍心看老人孤苦 , 另一方面是认为回报可见 , 因此选择对于无儿无女的老人进行赡养 , 可能由于财产的继承 , 其他亲人在赡养老人方面 , 更有动力也更加尽心 , 老人名下的房产属于最终赡养人 , 在普通大众眼中 , 是相当合理的 , 也是赡养人应有的回报 。
无主房产收归国有本身是不存在问题的 , 但是旁系亲属的赡养权和继承权 , 应该被无视吗?虽然根据法律规定 , 旁系亲属实际上并不是存在法定继承的资格 , 但是这一规定是否脱离现实不近人情呢?无儿无女情况下 , 投亲靠友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 而中国的老人多数并不存在立下遗嘱的意识 , 同时也忌讳立遗嘱 , 在财产继承方面 , 是否应该将收归国有排在由实际继承人之后 , 就目前来看 , 多数民众还是支持实际赡养人的继承权 , 认为不该“与民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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