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分房矛盾不断,父亲有意撤销”遗嘱“,为何撤销不了?( 二 )
遗嘱在房产继承标准当中 , 具有最高的效力 , 在已经订立遗嘱的情况下 , 房产继承严格按照遗嘱畸形 , 子女之间无法对遗嘱起任何争议 。 因此 , 一位恰好拥有两个儿子的上海老人 , 为避免日后法定继承之时存在纠纷 , 特地事先订下了“遗嘱” , 将自己的房产分给两个儿子 , 结果定下遗嘱之后 , 两个儿子反而矛盾不断 , 互相要求对方搬出该房屋 , 因而老人有意撤销“遗嘱” , 结果发现 , 自己根本无法撤销 。
原来老人一开始以为自己订立的是房产继承的“遗嘱” , 然而实际上 , 这并不是一份遗嘱 , 而是三房共同订立的一份“分产协议” , 遗嘱和分产协议究竟存在什么区别呢?为何会撤销不了?
遗嘱和分产协议首先是存在一定的共同点 , 它们实际上都是对于亲属的无偿财产赠与 , 但却存在以下4点本质上的区别: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