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中国有四亿同胞, 为何征兵十万都很难做到?( 三 )
兵役制度因抗战爆发而备受各方重视 , 1939年2月国民政府将兵役司扩编为署 , 以程泽润为署长 。 下设总务处、役政司、征补司、国民兵司 。 权力集中于设计兵役、制定法规和调拨兵源 。 役政实质性的操作层面在兵役管区 。 抗战八年间 , 兵役管区机构经历了由最初的师、团二级制变军、师、团三级制 , 再改成军、师二级制 , 最后回到军、师、团三级制 。 1938年 , 各省的兵役管区司令部及国民军事训练委员会合并改组为军管区司令部 , 全权处理兵役事宜 , 从此管区从师、团两级制转变为军、师、团管区三级制 。
美国人绘制的中国抗战海报
按照《兵役法施行暂行条例》45条规定 , 大后方主管和实施征(募)兵事务的机构主要是军政部及内政部 , 还有省政府、师管区(后各省多成立军管区)、团管区、县市政府、区、乡镇(联保) 。 其中 , “军政部是全国兵役行政的总发令机关 , 兵役署是全国兵役总规划机关 , 军管区司令部是全省兵役总筹划总执行机关 , 师管区司令部是分区的承转指导机关 , 团管区司令部是直接指导督促的机关 , 团区以下 , 则国民兵团及其所属区队、乡(镇)队、保队、甲班等与夫常备队、自卫队、预备队等各级队之组织 , 为训练服役机关 , 县政府的军事科及区、乡(镇)公所为征集机关” 。 1939年后 , 军政试图改善兵员补充的乱局 , 按交通状况和人数比例 , 将各野战军与各团管区 , 结对配属 , 期望借此使每个军在固定管区内树立兵役基础 , 军队、管区、地方民众连成一片 , 达到推进役政、便利补充 , 达到“征补训合一”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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