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幅突破最高限价、1幅底价成交,16日闽侯土拍为何冷热不均?(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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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宗地2019-03号地块位于甘蔗街道三英村 , 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总面积:66798㎡(100.2亩);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7(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 , 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420㎡);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00(限高为建筑总高度);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本宗地内所有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175200平方米全部配建作为安置型商品房(由甘蔗街道办事处最后确认提供 , 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 , 按照80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 , 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被征收人)购买 , 具体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户型和套数及回购面积由甘蔗街道办事处和闽侯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土地出让成交后一个月内向竞得人确认提供 。 同时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指定单位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800个位于地块西侧集中的标准地下停车位(必须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规定标准要求) , 进行独立分区管理 , 地下停车位回购价10万元/个 。 要求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与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同时签订《地下停车位回购协议》(具体协议由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提供) , 在回购协议中明确地下停车位回购款分期拨付 , 即待地下室工程达到地面标高±0.000时 , 先予拨付30%回购款;待竞得人完成全部回购地下停车位综合竣工验收手续后再支付30%回购款;待回购地下室停车位全部完成移交手续后再支付30%回购款;剩余10%回购价待办妥全部地下停车位产权登记手续后再一次性付清 。 回购地下停车位具体规划设计建设和付款要求及其他要求均要严格按回购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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