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星日常生活或生活习惯

【关于明星日常生活或生活习惯】“福娃”之父、著名美术家韩美林于元月上旬撰文,对文艺圈内所存在的口是心非、金钱至上的丑陋现象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他说:“最让人不能忍受的是那些口口声声要‘为人民服务’的艺术家,到了穷乡僻壤,也不管当地是水灾旱灾,打着‘慈善’、‘捐献’的旗号,却少一分钱也决不上场,拿了钱也一分不捐,拔腿就走”(引文见1月12日《人民日报》登载的《岂能做人民币艺术家》) 。像韩文中所批评的假“慈善”之名、行捞钱之实的现象并非个别,对此类事件媒体时有报道 。例如,四川省有关部门曾于2004年6月11日举办了首届“希望之声”大型慈善公益演出 。主办方公开承诺将门票收入全部捐给失学儿童和孤寡老人困难家庭 。然而应邀参与演出的明星争相索取出场费,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 。演出所得最终全装进明星和中间商的口袋,而失学儿童和孤寡老人一分钱也没有得到 。此事件经媒体曝光后,理所当然地激起人们对这些明星的不满和非议 。

关于明星日常生活或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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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以上事件中也有一个亮点 。那就是香港“天王”ji明星刘德华 。在其他明星一心捞钱的氛围中,他不为所动 。始终信守“义演”的诺言,分文未取 。在香港,像刘德华那样真做慈善、诚献爱心的明星相当普遍 。如香港一年一度评选出的“十大杰出青年”,都有明星名列其中 。2005年度的“十大杰出青年”中,就有杨千嬅、古巨基、许志安三位演艺明星当选 。他们当选的主要原因就是热心慈善公益事业 。港星中,功夫出众、演技出色的“大哥大”成龙,更是做慈善出名、成效卓著 。2006年初,美国权威杂志《福布斯》公布了从好莱坞明星中选出的“十大杰出之星”,而成龙也榜上有名 。《福布斯》是这样介绍成龙的:他一直为善不甘人后,不但协助香港青少年,还曾捐款援助南亚海啸难民 。他一直认为有能力回馈社会是件好事、乐事,做慈善应该是很日常的行动 。这里所指的“很日常的行动”,颇有说服力地印证了有关专家和采访人员所言不虚,即香港娱乐明星等公众人物通过慈善事业来回报社会已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
谈了香港明星做慈善的情况,我们再回头看内地明星 。应该说,内地明星做慈善是有所进步的 。近年来,已有不少人为抗洪救灾义演,为扶贫助学捐赠,等等 。其中,丛飞尤为突出 。丛飞是深圳歌手,他生前为慈善竭尽所有、不遗余力 。共计为社会公益演出400多场,资助失学儿童和残疾人146人,认养孤儿37人 。捐献金额超过300万元 。而他自己却常陷入手头拮据、生活困难的境地 。2005年,他因晚期胃癌住院,竟无力支付医疗费用 。即便如此,他还从人们捐给他用以zhi病的费用中,硬挤出钱来转赠给贫困山区 。在弥留之际,他留下的遗嘱是把自己的眼角膜捐给需要的眼疾患者 。丛飞的事迹一经报道,感动了亿万民众 。人们衷心推举他入选“感动中国2005年十大年度人物” 。然而,大家被丛飞感动的同时,也感叹着像丛飞这样的明星太少了!内地明星从整体上看,进行慈善活动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及香港明星 。香港开展慈善事业有较长的历史,已形成好的传统 。在那里,有规范慈善的成套法规、有激励慈善的成熟机制、有推动慈善的成功经验 。如果说,港星开始只是基于有关条文的规范和舆论的监督而被动参与,那么接下来是受政策的鼓励、公众的赞扬而乐于行动 。最后则是对做慈善习以为常,并内化为一种个人品质 。较之香港的慈善事业,内地起步较晚,有关法规不完善、机构不普遍 。加之对慈善活动的监督不到位和对慈善知识的宣传不普及,导致人们的慈善意识也比较薄弱 。而某些瞬间成名、骤然富有的明星,其言行更是受“暴发户”心态的支配,为拥有豪宅、名车挥金如土;为追求顶ji消费出手阔绰 。而对慈善捐赠,竟然吝啬到一毛不拔的程度 。还有相当一部分追捧明星的“粉丝”,为心目中的偶像的亮丽外表和一夜成名所倾倒,却并不在意“偶像”对慈善的冷漠 。这自然对明星的追名逐利等歪风邪气有着推波助澜的负面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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