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拟出新政严查同套房反复过户 假离婚等骗取公积金手段(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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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非法中介机构以协助他人虚构住房消费行为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良行为 ,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将同一自然年度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提取时限设为“不动产登记证取得一年(12个月)后才能就该套房申请购房提取” , 出发点是为了延长被频繁买卖房产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周期 , 不能在一年之内多次提取 , 中断非法中介机构实现所谓的“急取公积金 , 立办即得”的承诺 。 通过增设提取的时限将真实购房行为与虚假购房行为区别开来 , 在不禁止真实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的基础上 , 实现对不法中介行为的“精准打击” 。
\n而对正常购房的职工来说 , 一般情况下居民在购房后 , 通常在至少5至6年后才进行交易 , 在同一年度内交易两次或两次以上比例极小 , 总体上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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