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撤消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


房产合同撤消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

文章插图
如今社会上很多人都是通过房产买卖而获取一定的利益 , 房产买卖是一种买卖方式 , 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后 , 就需要进行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才可以进行转让(也有部分购房者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后就不再想进行转让),所以房产合同撤销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介绍房产合同撤销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吧 。房产买卖合同在进行房产变更登记之后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 此时就需要对房产进行过户 , 如果在过户之后 , 发现房产合同被他人进行撤销就需要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 然后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后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我们想要撤销登记的话 , 那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1、当事人申请撤消的房产合同;
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撤消房屋登记的相关文件 。房产合同纠纷处理办法规定 ,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受理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当事人申请的 ,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合同;(二)房地产合同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地产合同撤销申请登记表;(四)申请书;(五)房屋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作出房屋登记决定的书面意见;(六)申请人的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 , 如果申请人或代理人对相关申请登记事项提出异议(如申请人与代理人不是同一人或代理人不是同一单位等),由有关单位或部门对异议予以核实后作出书面答复;对此异议不予受理;对此异议申请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异议期限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不成立的 , 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该房产登记申请 。该房屋登记申请材料为:一式三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在申请书中另附说明材料一并受理),复印件两份) 。
2、申请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人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
3、房屋所有权证;
需要提供的材料:(1)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2)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地产权属部门核发) 。有抵押、继承等情形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认定为权属有争议的 , 不予受理 。已办过户手续的应当提供过户登记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3)房产登记机关认为应当受理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的 , 应当将有关证明材料送交市或县(区)房产交易登记部门备案或者核验登记机关的意见 。市或县(区)房产交易登记部门认为不需出具证明材料的 , 应当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备查);市或县(区)房产登记机构认为需查验并经审核认定不属于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不受理 。
4、当事人在房地产买卖登记申请中所附的房屋所有权证;
(1)当事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房地产买卖登记申请书;(3)房地产证 。
【房产合同撤消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5、其他材料 。
对于夫妻之间、夫妻双方以及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赠与行为、离婚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离婚时因家庭生活需要赠与房产等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 , 提交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核意见或有权机关批准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上述材料需要全部提供齐全合法后才可以提交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