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如何处理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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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在这期间,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即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房屋 。那么,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如何处理?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首先需要确定是否属于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
1、承租人对出租人出售房屋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如何处理】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这是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合同时的法律规定 。因为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所有权仍属于出租人,而非出租人 。根据合同法第223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出卖人有权优先购买承租人取得优先购买权的房屋 。因此,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有条件的购买行为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具体条件是:房屋所有权属于承租人;出租人未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使用或出租人出卖给第三人时,未就房屋及附属设施一并出售 。此外,物权法第213条规定了买卖房屋需经出租人同意或经抵押权人同意,且规定了优先购买权人须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承租人需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及优先购买权人可优先出卖房屋(即合同法第213条) 。
2、优先购买权中,租赁权与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所有权是以人为单位的,即所有权人对他人财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而租赁权是以承租人为单位的,即以租赁房屋为基础而形成 。因此,优先购买权是租赁权 。如果不是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则不存在合同法规定对此问题的处理主体资格问题 。如: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那么承租人便不享有这一权利 。
3、如何判断房屋被出卖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被侵犯 。
其次,要判断租赁合同中是否约定了房屋转让后的承租人将享有一次转让权 。如果出租人未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放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保护的,承租人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向出租人主张损害赔偿 。
4、承租人能否向出租人主张违约责任 。
如果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的,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出租人违反了双方所订立的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应当赔偿承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如果出租人侵犯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2款“出卖人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的规定,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这一规定既是对租赁权救济的规定,也是对租赁权救济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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