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又有新调整,具体是这样的…( 四 )
自主缴存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根据濮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城镇居民家庭每人年收入为31042元 , 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585元 ,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 517 元 , 市区下限340元 , 各县下限300元 。
(四)其它
1.各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阳光大厦办理窗口及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核定表》、《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和《濮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核定表》 , 并携带U盘拷贝相关电子数据 , 按要求填写表格、录入电子数据 , 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职工工资表 ,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核定 。
2.各缴存单位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有人员发生变化时 , 应填写《濮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 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县区管理部进行核对后 , 再办理缴款手续 。 望各单位做好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核定工作 , 以保证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及时、准确入账 , 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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