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传注释翻译 宋史苏轼传翻译原文( 四 )


熙宁二年,还朝 。王安石执政,素恶(wù)其议论异己,以判官告院 。四年,安石欲变科举、兴学校,诏两制、三馆议 。
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英宗驾崩,长子赵顼即位,于次年(1068)改元熙宁,是为宋神宗 。宋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为父亲守丧三年的苏轼回到朝廷,时年34岁 。当时,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副宰相,向来厌恶苏轼的政治主见和自己不同,仍然任命苏轼任登闻鼓院判官 。
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想要改革科举、兴办学校,皇帝下诏让翰林学士、知制诰、史馆、昭文馆和集贤院的官员一同商议 。
两制:这里需要说明,在唐宋两朝,翰林学士起草内廷书诏,掌内制 。中书舍人及知制诰起草外廷书诏,掌外制,称为两制 。
三馆:北宋一朝将史馆、昭文馆、集贤院称为三馆,三馆大学士一般由宰相兼任,下属学士、编修等就由其他官吏兼任,凡带馆职者,都是朝廷比较重视的官吏 。
轼上议曰: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 。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责实之政,则胥(xū)史皂隶未尝无人,而况于学校贡举乎?虽因今之法,臣以为有余 。使君相不知人,朝廷不责实,则公卿侍从常患无人,而况学校贡举乎?虽复古之制,臣以为不足 。夫时有可否,物有废兴,方其所安,虽暴君不能废,及其既厌,虽圣人不能复 。故风俗之变,法制随之,譬如江河之徙移,强而复之,则难为力 。
担任直史馆官吏的苏轼上奏折说道: 求得人才的道路,在于了解人;了解人的方法,在于注重实际 。假使君主和宰相有了解人的英明,朝廷有注重实际的政策,那么就是小吏衙役中也未尝没有人才,何况学校和科举呢?即使沿用现在的办法,我认为选拔的人才绰绰有余 。如果君主和宰相没有知人之明,朝廷不求实,即使在公卿和侍从之臣中也会常常忧虑没有人才,又何况学校和科举呢?即使恢复古代的制度,我以为还是不够 。
至于时代有可行与不可行,政事有废除的和兴起的,如果该政策顺应时代,即使是暴君也无法废除,如果该政策不再顺应时代潮流,即使是圣人也无法恢复 。所以法律制度是跟随时代的风气、礼节、生活习惯改变的,就好像江河改道,如果强行恢复旧的制度,恐怕这个制度也不会有很好的效果 。
【1】上议,向皇帝报告情况 。
【2】胥史,小官吏 。《新唐书·牛仙客传》:力士 曰,仙客本胥史,非宰相器 。
【3】皂隶,衙门里的差役 。
庆历固尝立学矣,至于今日,惟有空名仅存 。今将变今之礼,易今之俗,又当发民力以治宫室,敛民财以食游士 。百里之内,置官立师,狱讼听于是,军旅谋于是,又简不率(shuài遵从顺从)教者屏之远方,则无乃徒为纷乱,以患苦天下邪?若乃无大更革,而望有益于时,则与庆历之际何异?
故臣谓今之学校,特可因仍旧制,使先王之旧物,不废于吾世足矣 。至于贡举之法,行之百年,治乱盛衰,初不由此 。陛下视祖宗之世,贡举之法,与今为孰精?言语文章,与今为孰优?所得人才,与今为孰多?天下之事,与今为孰办?较此四者之长短,其议决矣 。
臣苏轼知道,仁宗皇帝庆历年间,就已经设立了学校,到了今天,仅存空名 。现在要改变当今的礼制,更改当今的风俗,又要发动百姓来修建官府,收取百姓的财物来养活游学的士人 。在方圆百里之内,设官员、立教师,刑狱之事在这里审判,军事问题在这里讨论,同时要挑选不服从教化的人驱逐到远方去,那岂不是徒然制造纷乱,使天下人愁苦吗?如果不作大的更改,又希望对现在有所裨益,那这样的改革和庆历时代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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