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冬季“学考” 10月21日—26日网上报名!( 二 )


(三)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 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由考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 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等,同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学校和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严格审核考生本人与证件内容是否一致 , 坚决杜绝资格造假 。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申请 , 并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估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填写残疾人考试合理便利申报表 , 并于11月11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其他材料各市留存备查 。
其中 , 听力残疾考生申请外语听力免试 , 按上述流程进行申请、审核后 , 按照《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鲁教基函〔2012〕51号)规定要求 ,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学校将具备外语听力考试免试资格考生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原则上在学生所在学校)予以公示 ,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再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具备外语听力考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交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加盖公章,于11月11日前邮寄至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 , 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 邮编250002) 。
(四)准考证打印 。
考生可在12月3日-8日每天9:00-17:00,12月9日-14日每天7:00-20:00 , 登录报名系统(http://xysp.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 。
报名相关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
四、考点申报与考试编场
考试应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 。除原有考点所在校区迁址、改造外 , 原则上不再新增考点 。如必须新增 , 须在上报考点之前完成新增考点的申报审批和验收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 , 提前做好所需考点、考场数的预估、安排 , 及时、准确上报考点情况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应严格按相关规则核验校准考区、考点信息并填写考点申报表 , 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市考场的编排工作 。考点原则上设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 各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应混编考场 。个别地处农村、远离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普通高中 , 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 , 可单设考点 , 校内混编考场 。2018级及以前和2019—2020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两类考试的外语听力不得相互干扰;参加日、俄、法、德、西班牙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在外语考试时须单独编排考场 , 不同语种听力考试不得相互干扰 。笔试和机考编场数据均应仔细核对 , 并在规定时间内正确无误地完成编场工作 。
五、成绩公布与复核
(一)公布时间 。
2022年2月下旬公布成绩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二)公布方式 。
1.短信推送
以短信方式推送成绩信息至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 。
2.网站查询
考生在成绩发布时间内登录成绩查询系统(http://cx.sdzk.cn)查询本次考试成绩信息 。
(三)成绩复核 。
考试成绩公布后 ,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 , 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参加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 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 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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