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啦!( 二 )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选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 。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选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其中,首先按选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
1.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
2.体检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
八、其他事项
1.选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学校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
3.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检测,应聘及面试等过程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 。
4.应聘人员在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聘用规定期限内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
5.选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选聘学校,学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青岛市教育局选聘监督电话:85912935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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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公费师范生岗位计划表
附件2:公费师范毕业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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