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征地补偿标准集合,你们那儿的补贴是多少?( 三 )


对于个别面积超标严重的“超大型宅基地”,则可能因相关管理新规的执行而面临一系列纠纷,农民朋友如有需要别忘了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
《管理办法》第7条进一步规定,要在村庄规划中对村民自建住房标准作出统一安排,原则上以不超过三层的低层住宅为主,不规划建设三层以上的住房 。
确需建设三层以上住房的,要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 。
在明律师代理过的案件中曾出现过在农村宅基地上自建超过5层甚至更高建筑的情形,这类房屋在合法性上将可能存在严重风险 。
尤其是在房屋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尽管相当一部分历史遗留下来的农村房屋都没有取得这个证),其在面临征收拆迁、拆违整治时的风险将会更大 。
无论如何,在新建、改建、扩建宅基地上房屋时,大家一定要绷紧“层数有限制”这根弦,切勿继续未经批准在村里盖高楼了 。
以往有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建房并不需要获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针对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对近一两年的新建房屋乃至于今后建造的房屋来说,再没证可就说不过去了 。
《管理办法》中对宅基地申请审批的流程大致规定如下:
1.符合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 。村民填写《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 。讨论通过后,将村民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提交村级组织审查 。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村民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 。
3.村级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将村民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建房标准、相邻权利人意见等提交村民会议讨论 。
讨论通过后将讨论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与相关材料一并报乡镇政府 。未通过的,由会议召集人告知申请村民未通过原因 。
4.收到村级申请后,乡镇政府明确的机构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房屋建设管理等相关机构进行审查 。
农业农村机构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是否经过村级审核公示等 。
自然资源机构负责审查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地质条件是否符合建房要求;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等 。对符合条件的,出具联审联批意见并绘制宅基地坐标平面位置图 。
5.根据各相关机构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村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对审核通过的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审核没有通过的及时告知村级组织 。
上述申请审批流程非常具体明确,且在附件中有相关表格可供操作执行,大家一定要多看几遍,认真领会,不懂的及时向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咨询 。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房屋也需要竣工验收,是的,你没有看错 。《管理办法》中对此有如下规定:
村民要在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向乡镇政府提交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人员信息、质量安全承诺书等资料,乡镇政府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开工 。
同意村民自建住房开工建设的,乡镇政府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机构进行现场开工查验,确定建房位置;村民自建住房未经现场开工查验的,不得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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