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李沧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6名,戳→招聘计划( 二 )


5.初试: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超过面试比例的,增加初试环节,按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初试相关事宜将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布 。
初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初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资格审查公告当天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 。初试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不收取考务费 。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一)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以及《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健康承诺书》、一寸照片2张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见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后续通知 。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身份证 。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
4.属无业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2) 。
5.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
(二)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本次考务费按每人110元收取(其中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 。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相关事宜关注李沧政务网后续通知(http://www.qdlc.gov.cn/) 。
四、考试安排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
(一)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模拟上课成绩70%、答辩成绩30%的比例加权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当天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 。面试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 。
(二)笔试
笔试不分学段和专业,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时间、地点见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后续通知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
(三)成绩核算
【招聘|李沧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6名,戳→招聘计划】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模拟上课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模拟上课成绩相同,则增加加试环节,加试方式为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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