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新土地管理法将为乡村带来怎样的改变?
----盘点:新土地管理法将为乡村带来怎样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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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 ,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三次审议已通过投票表决 , 163票赞成 , 3票弃权 , 仅1票反对 , 新版《土地管理法》变化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三大方面 。
一、土地征收
1、在征地补偿方面 , 新法改变了以年产值倍数法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做法 , 按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 。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三项补偿的基础上 , 又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 , 这样就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了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 。
2、明确界定了哪些公共利益可以动用国家征收权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 , 最核心的是缩减征地范围 , 把真正公益性的用地通过征收的方式从农民集体所有转化为国有 , 再提供给相关的公益事业方面使用 。
3、对征地程序进行了修改 , 把原来的批后公告 , 改为批前公告 。 跟农民签订协议后才能提出办理征地申请 , 办理征地的审批手续 , 必要时组织召开听证会 。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如果绝大多数农民 , 不赞成补偿方案的话 , 要通过听证的方式 , 在听证之后如果群众还是不满意的话 , 要适当的修改安置补偿方案 。
二、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
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 , 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
增加了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 , 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 , 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
需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这是土地管理法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 , 因为它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二元体制 , 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的障碍 。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最核心的一条 , 就是要符合规划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即使获得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之后的土地权利人 , 也要按原来规划的用途来使用土地 。 它不会对我们的土地市场造成冲击 。
三、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
1、新法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 , 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 , 地方政府不能强迫其退出宅基地 。
2、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 要求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 , 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 ,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 , 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中国农业大学朱道林:因为我们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 , 大量的农村人口在进城 , 使得一些农村宅基地存在闲置 , 存在一个再利用的问题 , 就需要(解决)农村宅基地如何退出和流转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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