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暗示广告入侵校园 与大学精神相去甚远( 二 )

  大学校园是一块不小的商业蛋糕 , 把这块市场抢占下来了 , 便意味着不菲的利益 。 诚然 , 现在对大学师生打利益算盘的不少 , 但是吃相如此难看的 , 还比较少见 。

  不可否认 , 这家公司在广告创意上 , 是动了一番“脑筋”的 , 只不过“聪明”没有用对地方 。 广告法明确规定 ,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 , 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 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 这家公司的涉黄广告词 , 显然不符合“健康”“文明”的法律要求 。

  或许 , 有的人会辩解说 , 大学就是小社会 , 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了 , 就算有那么几个涉性的广告词 , 见得多了 , 也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 问题是 , 涉性的词在特定的句式、特殊的场合中 , 究竟会发生什么样的作用 。 大学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地方 , 是学习和科研的专门场所 , 不是单纯满足生理欲望的地方 。 利用语言的歧义 , 打法规的“擦边球” , 这些广告营销的内容不仅与大学精神相去甚远 , 也与法律要求格格不入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