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暗示广告入侵校园 与大学精神相去甚远( 四 )

  鉴于在教室课桌上分发广告 , 是该公司员工“混入”所为 , 这种散布不雅广告等行为 , 对大学教学正常秩序构成了不当干扰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 , 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 , 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 “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重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也就是说 , 该公司有关责任人员还应就违法行为 , 接受相应的治安处罚 。

  其实 , 一些地方的电梯间、步行街、医院、餐厅等 , 都出现过不法广告的踪影 。 之前 , 某知名房地产公司、食品公司 , 就公然打出了涉黄广告词 , 引来骂声一片 , 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 商家固然要恪守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 , 执法部门也应铁拳出击 , 依法惩治违法行为 , 维护社会的一片安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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