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时, 信访是维权要寻求的最佳法律途径?

被征收时, 信访是维权要寻求的最佳法律途径?

现如今城镇建设发展越来越快 , 政府征收活动也越来越频繁 。 这星期近百名被征收人来电咨询征收方面的法律问题 , 在答复被征收人咨询的过程中发现 , 大部分被征收人在接到政府征收公告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沉默” , 等到政府要对被征收人进行实际安置补偿了 , 对安置补偿不满意他们才会想起来要维权 , 可是这时候大部分的被征收人选择的维权方式竟然是“信访” 。

根据我国《信访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第十四条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 , 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第十六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 , 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等的相关规定可知 , 信访部门具有受理信访 , 转达信访事项的职能 , 但不具备解决法律问题的职能 , 被征收人想通过信访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 实际上是解决不了现实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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