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有变!全国13城密集出台新政!厦门也有调整...( 二 )

徐州(9月15日)→

9月17日起 , 率先在淮海经济区内的宿州、淮北、商丘、菏泽、枣庄、连云港、宿迁等7个已签约的核心城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 即缴存互认、贷款互贷 。

上述7个签约城市缴存职工在徐州购房置业 , 按照徐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 取消公积金贷款户籍的限制 , 职工只需在原所在城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 即可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 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来徐购房职工 , 如果以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 且符合有关条件 , 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

湖州→

借款人申报贴息将不再需要收入证明 , 打印申请表格后带上相关资料 , 跑一次即可办理 。

南宁→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需要填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

深圳→

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明”等 , 职工的失业证明数据直接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平台查询验证;取消“永久居留权证明” , 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 , 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回乡证或台胞证即可 。

不仅是这些城市

厦门自今年以来 ,

公积金政策也发生诸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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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公告 , 自2019年7月1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由1.0调整为0.8;

6月28日 , 厦门住房公积金出台新政 , 7月1日起将分别有部分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按照我市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 , 也就是说厦门公积金首套首付比例提至30%;

7月1日起 , 厦门将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业务;

7月26日 , 厦门再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 。 宣布自2019年8月1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由0.8调整为0.6;

8月底 , 厦门出台《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 业主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 用于支付电梯的更新、改造、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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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

厦门目前的公积金政策到底如何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贷款额度

目前厦门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是: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

如何贷满120万?

如果个人公积金帐户无余额 , 贷满120万所需条件:

1、流动系数1 , 需缴存基数9524(即公积金月缴2284);

2、流动系数0.8 , 需缴存基数11905(即公积金月缴2857);

3、流动系数0.6 , 需缴存基数15873(即公积金月缴3810);

首付比例及利率

从7月1日起 , 厦门公积金首套首付比例提至30% 。 此外 , 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缴存、提取和贷款三个方面都有变化:

一、缴存

目前规定是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

1、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

2、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030元 , 下限为170元 。

二、提取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购建大修自住住房 , 住房所在地必须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 , 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 若职工在异地工作 , 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 , 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非厦门户籍职工未在异地缴存的 , 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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