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前这“三项费用”需一次性全额拨付, 招投标时更不能降!( 三 )

具体调整如下:

1、“三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 , 为不可竞争性费用;

2、开工前一次性全额拨付:发包方应在施工合同中 , 明确“三项费用”金额 , 并在开工前一次性全额拨付给承包方 , 确保专款专用 。

3、标准费率按照等级不同、取费不同的原则 , 分级取费 。

4、编制招标控制价 , 按照一级标准费率计算 。

5、特、一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特级、一级的企业 , 执行一级标准;

其他资质的施工企业:按“企业自愿、业主同意”原则选择执行一级或二级标准 。 (二级标准为基本标准 , 一级标准为提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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