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前这“三项费用”需一次性全额拨付, 招投标时更不能降!( 五 )
“三项费用”调整后费率如下:
以下是正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调整等事项的通知
晋建标字〔2018〕29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和我省《关于实施绿色施工加快推进转型项目建设的通知》(晋建质字〔2018〕249号)等文件精神 , 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噪声及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要求 , 倒逼建筑企业转型升级 , 切实提升我省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水平 , 针对不同类型项目进行实测的结果 , 制定了我省建设工程绿色文明工地标准 , 现对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用(以下简称“三项费用” , 即绿色文明工地标准费率)予以调整 ,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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