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新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重违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人民网哈尔滨12月3日电(杨雪楠)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要求 ,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 黑龙江省住建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对全省各地市相关部门提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开发土地资金、完善土地出让条件、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标准、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 , 旨在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能力 , 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 。
\n《通知》要求全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 , 健全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 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 2019年底前 , 对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两等(A、B)四级AAA、AA、A、B进行信用评价 , 实行动态评价管理机制 。 对存在一房多售、逾期未回迁安置和开发建设项目烂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
\n《通知》要求 , 各地要建立开发购地资金审查制度 , 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置开发项目用地 。 经核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土地资金不符合要求的 , 由自然资源部门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 并在两年内禁止企业参加土地招拍挂 。 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土地开发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 要全面实行项目资本金监管制度 。 各地要将项目资本金监管相关内容作为新出让土地合同的必要内容 。 具体实施办法 , 各地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
\n在商品房预售标准方面 , 《通知》也做出明确规定 。 在2019年1月1日以后获得土地开发权的新楼盘 ,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新建商品房预售的 , 多层楼房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封顶时、高层楼房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二时准予预售 。 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此标准进行预售许可审批 。 同时 ,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政策 , 开展现房销售 。
\n《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 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 , 加大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巡检巡查力度 , 对超资质开发、无预售许可销售、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逾期未回迁安置、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企业以及开发建设烂尾的企业要进行重点监管和查处 。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 , 要通过停止网签、预售、资质升级等措施进行严厉惩戒和限制 。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 特别是有烂尾、逾期未回迁安置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 在相关问题未整改完毕前 , 禁止新项目开发建设 。 对于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不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进展缓慢、资金断链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建立台账 , 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 及时发布预警 , 防范市场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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