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摸狗”命案改判 认定正当防卫这个案子很典型( 五 )

  一审判决后 , 杨氏兄弟均提出上诉 。 2017年4月5日和5月26日 , 武汉市中级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 。 杨氏兄弟的行为是否属正当防卫仍是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 。

  杨建伟辩护人认为 , 杨建伟面对彭某一伙人的不法侵害实施自卫 , 具有天然合理的正当性 。 杨建平辩护人认为 , 杨建平看见弟弟被彭某等四人围打 , 有生命危险 , 且在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 , 才持刀上前 , 其行为属于依法行使无限防卫权 , 应不负刑事责任 。 检方则认为 , 杨氏兄弟及其辩护人提到的上述理由不能成立 , 一审判决“故意伤害罪”的定性准确 , 量刑适当 。 被害人亲属认为 , 杨氏兄弟以没有经济能力为由未履行民事赔偿 , 应对其加重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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