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集体土地征收诉讼的大数据报告(27)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 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 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 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 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 , 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 , 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

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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