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武汉公积金办理个人业务可以网上预约啦!更重要是房贷合同...( 二 )

手机短信开通及信息变更

异地贷款个人缴存情况证明登记

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变更

公积金贷款委托扣划开通及变更

预约后网点办理指南

预约人按约到各营业网点现场办理预约的业务时 , 先通过营业厅取号机刷取身份证获得预约号;

刷取身份证后 , 在叫号机界面菜单内选择 “网约取号”按钮 , 叫号机通过身份证号校验预约信息无误后 , 打印预约票号;

再取票等候 , 柜台顺呼排队叫号 , 优先插叫预约票号;

叫号后 , 就能凭预约票号到柜台办理预约的相应公积金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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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 在办理预约业务时 , 还有“三不”需要注意 :

可预约的时间为国家规定的工作日 , 不可预约当日服务 。 预约服务时段为08:30—12:00、14:30—17:00

预约用户 需本人实名预约 , 不得代人预约 ;

预约客户根据当日到场取号顺序等候叫号办理业务;

预约号段生成后 , 不可进行信息变更 , 如预约人行程变更可提前一日取消预约号或当日过时自动销号 , 当日预约时段内未按约到场取号客户 , 其预约信息过时自动销号 。

下一步 , 公积金单位业务网上预约功能也将逐步上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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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这件事

除了公积金

还有一件事儿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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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上午 , 央行发布公告 , 自2020年3月1日起 , 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 , 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

听起来有点拗口 , 简单的说 , 咱们以前的贷款合同是以基准利率+上浮(或下浮)的方式定价 , 现在要转换为LPR+基点(或固定利率)的方式定价了 。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 这次变动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毕竟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要低得多 。

根据央行公告 ,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 , 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自2020年1月1日起 , 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

之后 , 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 , 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 , 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

新的房贷利率这样算!

那么 , 新的房贷利率怎么算?

转换后利率会有变化吗?

央行表示 , 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 , 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 , 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 , 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 , 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

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在2020年3-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 , 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 , 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 , 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 。 目前 , 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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