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五区二手房交易税征指导价将调整,楼市红利期已成过眼云烟( 二 )

半年前那份通知虽未落实 , 但实际上警钟已经敲响 。 我在2019年4月8日文章《实锤未落地 , 警钟已敲响——谈闽侯二手房税收新政》中提到: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一个“对房征税”的信号 , 向制造业企业定向减税后的财政缺口需要弥补 , 加大对房地产税收的征缴是最有可能的途径 。

再往前翻 , 2019年3月6日本号文章《随笔:制造业减税与楼市》中就已经提到过:与其推动房产税 , 直接增加现有房地产税收会更快见效 。 考虑到如今开发商的日子普遍不好过 , 利润率也比较薄 , 因此增加二手房交易税收的可能性更大 。

果不其然 , 如今二手房税征指导价的调整 , 正是应验了十个月之前的预言 , 这项定向加税的举措可以说如同手术刀一般精准 。

如今新版计税评估价格于将2020年2月1日起执行 , 中间留了一个月的缓冲期 。 由于新标准执行的时间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 因此 , 接下来的一个月 , 对于当前正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或即将达成交易的买卖双方来说 , 应当抓紧时间办理过户手续 。 再考虑到今年春节在1月份 , 实际上留给你们的时间就只有三个星期 。 尤其是对于亲属之间通过买卖、赠与等途径办理房产更名的非市场交易过户行为 , 更是要抓紧在2月份到来之前申请更名 。

以往每年过春节的当月受到节日影响 , 都是二手房成交的最低谷 , 但由于这份通告的发布 , 2020年1月份的二手房成交数据想必会比较亮眼 , 不少原计划在2月份交易的房子 , 会提前在1月份过户 。 而对于尚不急于买房的购房人来说也不必太过担心 , 因为如今是买方市场 , 增加的这点税费和房价的跌幅相比 , 也算不上是太大的负担 。

最后 , 我们再来认真读一下通告中的头两条:

一、发生存量房交易的双方 , 均负有纳税义务 , 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

二、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 , 税务部门有权依法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系统进行评估 , 依法计算应纳税款 。

依法纳税是购房人的应尽义务 , 如实申报二手房成交价本是理所当然的事 , 不存在所谓“合理避税”一说 。 逃税只是耍小聪明 , 不可能具有合理性 。 也正是由于这种所谓“合理避税”成为普遍现象 , 各地才会制定最低税征指导价保障税收 。 目前税征指导价的上调只能说福州楼市的红利期已成过眼云烟 , 实际上与其称之为“加税” , 不如说是加强税收征管 。

房地产作为一个重资沉淀的行业 , 是有效增加财政收入的理想对象 , 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的举措很有可能只是一个开始 。 今后必要时国家还会有相应政策出台 , 至于是加强现有房地产税种的征收力度 , 还是开征房产税、遗产税等新税种 , 那就不得而知了 , 一切皆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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