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缺少用地手续关停没补偿? 律师告诉你真相是什么( 四 )
另《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也进一步明确了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 , 以及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附属设施用地的划分 , 并强调设施农业用地要按农用地管理 。
也就是说 , 这类畜禽养殖场及附属处置生产设施用地本就是农用地 , 没有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 , 不需要办理农用地审批手续 , 也不需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当然 ,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 根据相关规定 , 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 , 需要根据情况在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 , 有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的要求负责补充 。
在这种情况下 , 如果征收方以畜禽养殖场没有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 显然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 征收方由此提出“不予补偿”的 , 或要求养殖户限期自行拆除的 , 养殖户有权拒绝 , 要求征收方给予合理、合法的补偿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