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悔了可以无理由退房, 商品买卖不就该这样吗?( 三 )

那么问题来了 , 如果你买到的房子不想要了 , 但所在城市有没有“无理由退房”这方面的规定怎么办呢 , 是不是就退不了房了?

其实也未必 , 如果你有“合理”的理由 , 还是能够退房的 , 这里老马给你介绍几种可以退房的情况 。

第一种情况 , 开发商延迟交房 。 如果到了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 , 开发商还不能交房 , 这时候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 还能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定金(不是订金) 。

第二情况 , 收房后发现购买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3% , 可以要求退房 。 所以买房之后不要急着住进去 , 把套内面积量算清楚再说 。

第三种情况 , 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 , 比如常说的“五证” 。 去年西安有个开发商把购房者告了 , 要求收回房子 , 原因是自己缺少“五证”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结果还胜诉了 , 因为确实“不合法” , 房子不能卖给购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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