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通俗解释 什么叫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 )


3 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之间地位是平等的 , 如果有行政机关或者其他 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平等交易的活动 , 如订立买卖合同等 , 产生的法律效果与平等个人之间订立买卖合同产生的效果是一致的 。从纠纷解决的角度来看 ,  除简单的民事法律行为外 , 日常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其他非口头形式 , 一旦发生纠纷甚至发展到诉讼或者仲裁的地步 , 也能够有充 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 避免口说无凭 。如果是口头形式 , 也要注意留存相应的证人证言和录音通话证据 , 权利义务明确后 , 纠纷也会相应减少 。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不谋而合”与“一拍即合”)
法言俗语
我们最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非买卖合同莫属了 。在一个买卖合同当中 ,  卖方给出货物的价格和品质 , 买方表示接受并确定购买货物的数量 , 买卖合同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就成立了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指的是民事法律行为具备构成要素这样一个事实状态 , 无论行为人年龄、智力、精神状况如何 , 意思表示是否出自真心 , 也不论法律对这方面有无禁止性规定 , 是否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 我们一概不对其进行任何法律评价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后能否产生想要的法律后果 , 则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要解决的问题 。
前面我们说到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个重要构成 , 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除意思表示外还有其他构成要素 , 但并不是每个法律行为都由这两部分 组成 , 如果依照法律规定 , 意思表示本身就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 那么这个法律行为只需要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 , 我们称之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 。例如 , 在买卖合同中 , 只要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 , 买卖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宣告成立 。如果法律规定还需要其他要素 , 民事法律行为才能视为完成 , 那么该法律行为就由意思表示和其他要素构成 。我们将这种民事法律行为称为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例如 , 在借款合同中 , 双方达成了借款和贷款的一致意思表示 , 还需要交付借款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才能成立 。如果仅有借款和贷款的意思表示 , 没有交付行为 , 借款合同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 。我国《民法典》将意思表示作为法律行为成立的核心要素 , 具备基本的要件即可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
双方鉴于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 我们称之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 , 我们所见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就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方意思表示即能产生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设立遗嘱、免除债务即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基于多方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 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合伙 。合伙人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成立合伙关系 , 合伙人对合伙的实质事项达成一致 , 合伙民事法律行为宣告成立 。还有一种称为决议 , 决议的意思表示是遵循一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来的 , 并不是全部意思表示一致 , 而是大多数人意思表示一致 。例如 ,  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来决定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增资减资事项 。
《民法典》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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