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论证 经验论证法( 九 )


普遍主义固然是一切道德本身的内在要求,但特殊主义也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是道德律能够上升到普遍法则的前提,也是普遍的道德律能够在现实中得到贯彻或“落地”的条件 。康德在其“模型论”中已经试图以他的方式来调和两者的矛盾,但这仍然是不够的,他的“金规则”以“绝对命令”的形式仍然是一个永恒静止的公式,而未能呈现为一个历史过程 。虽然他把他以前的人类历史称之为“道德史”(见《重提这个问题:人类是在朝着不断改善前进吗?》,载于《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但毕竟到他这里道德的历史已经结束了 。

方法论证 经验论证法

文章插图
《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德] 康德 著,何兆武 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6月 。
在这点上黑格尔要比他强,但黑格尔最终是把道德本身都扬弃掉了,通过“良知”将自己消溶在了作为“绝对精神”的“宗教”之中 。就道德观来说,黑格尔的标准早就已经陈旧过时了 。根据我们今天的特殊时代的现实生活,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更加具有普遍性的道德观,能够将堕胎、同性恋、性开放、宗教宽容等问题都包含在内;但抽象的标准却始终未变地被继承下来,这就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新京报:阿多诺曾对康德哲学提出过一个著名的批评,即“在一种错误的生活里,不会存在正确的生活”,这针对的或许也是康德那种抽象的、普遍主义的伦理观 。他认为康德讨论自由、伦理问题时忽视了社会结构,人并非一个不受各类条件制约的自由者 。即便康德的自由王国是设定在彼岸,阿多诺也认为无法回避这个批评 。在这个前提下,康德的绝对命令式道德法则,甚至反而可能带来人的不自由,他据此也建构了自己有关批判启蒙的一系列论述 。你会如何看待这种批评?
邓晓芒:阿多诺对康德的道德观的批判其实就是黑格尔的批判,黑格尔早已说过,例如只有在财产制度已经确立的现实条件下,侵占私有财产才是不道德的;因此以不侵犯他人利益来自觉限制自己的行为的道德自律本身也是有条件的,这种自由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自由 。不同的是,黑格尔因此而把真正的自由超出了康德的个人意志自律而提升到一种客观的自由,体现为法和伦理生活(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道德不过是一个中间环节,最终的自由则是上帝无所不在的意志;阿多诺则主张打碎一切整体性的制度设计,把自由降为了个人的任意 。他所谓“否定的辩证法”体现为单纯的社会批判和造反行动,最后却被自己的学生造了反,郁郁而终——这个结局很有象征性 。
我认为阿多诺对康德的批评不能算错,但他对自由的理解远在康德之下,最主要的是他的自由概念是单一的、片面的,而康德(和黑格尔)的自由概念是分层次的 。我有篇文章分析了康德自由概念的三个层次,即任意的自由、意志的自由(自律)和自由感 。此外,阿多诺不认为自由的异化是自由的本质中的必然倾向,也不知道如何处理自由的这种自我否定,而只是一味地拒斥异化,解构整体,只留下个体偶然的任意,以为这才是唯一真实的自由,其中清除了任何不自由的可能 。
阿多诺认为整体对个体自由的压抑是由于“启蒙的辩证法”对科学主义的普遍规律的强调导致的,但却没有看到,启蒙从自由出发走向压制自由并不单是由于整体的普遍性,也是由于启蒙早期自由任意的无序性(如法国大革命) 。在这方面,康德的意志自律的确是更高层次的自由,它表明自由是人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来的,而不是天上掉下来只须人去捡拾和守护的 。真正的自由需要一定的自我约束,因而是包含有不自由的倾向的,也包含有争取更高层次自由的动力 。这才是真正的“启蒙的辩证法”,但不是阿多诺那种消极意义的辩证法,而是积极的辩证法,是自由在运动中自我提升的辩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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