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讀”?公攤面積什么時候才能“透明”?( 五 )

1.公攤計入精裝修成售房“潛規則” 。 北京的一位銷售人員表示 , “公攤部分也計入精裝收費 , 現在北京市面上基本都這樣操作 。 ”

2.公攤擅挪作商用成為“糊涂賬” 。 現實中存在大量開發商、物業公司私自將公攤設施賣出或租賃的情況 , 損傷了業主權益 。 開發商采取的一般做法是先將停車場、樓道等公共面積納入公攤 , 由全體業主埋單 , 再二次出售或出租廣告位牟利 。

3.公攤面積動輒再收服務費惹民怨 。 公攤收益被物業“代持” , 但物業費、供暖費、停車費等與公攤密切相關的五花八門收費卻每每如期而至 , 讓業主們有種說不出來的“憋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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