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真的要取消嗎?可能沒那么簡單……( 七 )

對此 ,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解釋說:商品房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組成 , 套內建筑面積部分為獨立產權 , 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部分為共有產權 。

而在目前大多數的購房合同中 , 開發商前期宣傳的都是以建筑面積來計價 , 而與我們最終簽訂的合同當中 , 卻基本上都是按照套內面積來計價 。 也就是說 , 開發商前期宣傳 , 只會告訴你房子1萬/㎡ , 但在實際成交過程中 , 會明確標明以套內面積計算 , 1.5萬/㎡ 。

所以 , 對于購房人而言 , 這套房子的總價實際上是不變的 。 只是從交易過程來說 , 開發商和你是按照套內面積來交易的 。 這和《住宅項目規范》中“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的這條要求其實也并沒有沖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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