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高铁项目先行用地,行政机关未支付补偿费用怎么办?( 四 )

总结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认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 先行用地也在逐步实现规范化 , 适用范围在逐步扩大 , 从一开始的抢险救灾扩展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其他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 , 并且从一开始的通知到写进部委规章中 , 这都表明政府对先行用地的适用逐步实现了法制化、规范化 。

值得一提的是 , 2012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 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 , 征地补偿安置应征得农民同意并确保补偿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 2016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意见》中规定 , 申请先行用地前 , 必须先就补偿安置征得被占地单位群众同意 , 及时支付补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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