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下属企业以权讨债 男子被关8年“无期变无罪”(11)
当地一位了解情况的、接近警方的人士称:其实刁继龙的案子恐怕只能算是存疑不起诉 , 很难说他是无辜的 。
当年的民警齐贵舟已经退休 , 至于济南市公安局和历下分局办企业的事情 , 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 , 至少符合当时的规定 。 此事历时近10年 , 很多经办人员已经发生各种变动 , 要想详细了解此事 , 有些困难 。
早在1984年 , 中央就出台规定 , 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 , 决不允许运用手中的权力 , 违反党和国家的规定去经营商业 , 兴办企业 , 谋取私利 。 此后又多次出台文件 , 反复强调这一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 , 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 在企业或其它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 《人民警察法》中也明确规定 , 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 直至2010年 , 历下区警方还在注册兴办企业 , 其民警为放高利贷的人奔走 。 而至今 , 济南市公安局兴办的企业 , 依然处于正常在业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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