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下属企业以权讨债 男子被关8年“无期变无罪”( 七 )
同年4月6号 , 齐贵舟接受历下区公安分局询问时 , 询问笔录中有这样的记载:齐贵舟说 , 济南市新大洲贸易中心解放路分中心成立于2010年3月 , 他被分局国保大队领导任命为负责人 , 办公地点就在历下分局大院里 。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 , 齐贵舟作为负责人的这个分中心 , 是济南市新大洲贸易中心的分支机构 , 而济南市公安局则是新大洲贸易中心的唯一股东 。
历下区警方对齐贵舟的询问笔录中还记载 , 齐贵舟说 , 他负责的分中心有经营权 , 成立以来 , 他利用一切机会为分中心联系经营项目 。 因此承接了为亲家母张华的闲余资金找合作伙伴的事情 。 按齐贵舟的说法 , 当时董进以刁继龙公司开发的房产作为担保 , 经齐贵舟之手借走近八百万 。 后来他才知道 , 作为担保物的房产还没有动工 , 一些手续也都还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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