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下属企业以权讨债 男子被关8年“无期变无罪”( 九 )

  “无期改无罪” , 损失却难还:现任不买“往事账”

  经过济南中院两次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山东省高院两次发回重审之后 , 2018年9月 , 公诉机关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认定的犯罪证据不足 , 不符合起诉条件” , 对刁继龙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2018年12月5号 , 济南市中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 赔偿刁继龙被侵犯人身自由2625天的赔偿金 , 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 两项合计100万余元 。

  但这无法得到刁继龙的认可 。 一个是原来的房产开发项目没了 , 公司也难以恢复合法身份:“我想恢复我的公司 。 我去找过山东省工商局 , 他们明确告诉我公司已经进黑名单了 。 找税务局也说这你这个情况已经都录进黑名单了 。 银行也是一样 , 他说要是这种情况的话 , 你还是重新注册一个公司算了 , 恢复起来很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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