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智能+”推进和优化智慧城市标准( 六 )

  将“智能+”纳入智慧城市标准制定 。 在国家和地方即将启动制定“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时 , 应将“智能+”作为智慧城市标准制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 并依据“加强顶层设计 , 完善法规标准”的要求 , 予以先行启动 。 在具体研究制定中 , 应注意摒弃条线管理的藩篱 , 以应用为导向统筹规划 , 做到层级明确、条理清晰、操作性强 , 同时跳出技术和投资层面 , 进入技术集成、综合管理、需求捕捉和完整实现的系统层面 , 能够指导智慧城市全要素、全领域、全周期的活动 。

  以“智能+”推进智慧城市重要标准研制 。 一是智慧城市要素体系标准 。 尽快以标准的形式向各方提供一套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智慧城市要素体系 , 用以识别从智慧城市理想目标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的具体着力点和投射路径 , 建立智慧城市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手段之间的规律性联系 , 为城市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开展工作提供指引 。 二是智慧城市评估诊断标准 。 虽然国家已发布实施GB/T 33356《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等评价标准和GB/T 36333《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等设计指导标准 , 但相互间的配合衔接性还不强 , 体系也不够完整 。 因此 , 有必要以智慧城市的核心内涵为纲 , 依托城市规划和建设目标方向 , 补充制定具有操作性且与已有标准协调配套的智慧城市评估诊断标准 , 找准“城市病根”并开出有效“处方” , 科学评估城市的运行轨迹 , 并把控城市发展的节奏和质量 。 三是数据利用和共享标准 。 建立多来源数据的挖掘、归并、共享所需标准 , 可降低数据生产成本、提高数据运用效率 , 并有助于解决大量数据的浪费闲置和低效配置 , 实现针对具体城市管理需求的最有效的数据定义和挖掘 , 并通过定向的数据处理运算 , 获取指导城市决策的可靠结论 , 充分发挥大数据助推城市管理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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