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辣”判决书引争议 青岛中院支持知假买假10倍赔偿 法官释法( 十 )
那么 , 职业打假者是不是消费者?法院认为:一、判断消费者的标准 , 不是以购买主体的主观状态 , 而是以标的物的性质为标准 。 二、难以给职业打假者下定义 。 消费者打假有指标吗?普通打假者打假多少次就转变成职业打假者 , 难以给出标准 。 三、打假是好事不是坏事 。 法律规定成功的打假者有权主张惩罚性赔偿金 , 表明法律鼓励打假 。 四、即使是社会公认的职业打假者购买生活资料时 , 也改变不了其消费者的身份 。 五、徒法不能自行 , 惩罚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保护食品安全的法律 , 不会因为颁布了就自行得到落实了 。
法院认为 , 每一起消费者针对经营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提起的诉讼 , 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经营者更重视食品安全 , 促使消费者更关注食品安全 , 进而使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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