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辣”判决书引争议 青岛中院支持知假买假10倍赔偿 法官释法(11)

  法院明确 , 打假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获利 , 任何人诉讼都是为了利益 。 不能因为当事人的目的是为了获利 , 法院就驳回起诉者的诉讼请求 。 利益分为合法利益和非法利益 , 法院保护的是合法利益 , 否定的是非法利益 。 要求法院支持制假、售假者的利益而否定打假者的利益 , 是与制假、售假者一个立场的腔调 。 有些人把法律的枪口对准打假者 , 做出让打假者痛 , 制假、售假者快的事情 , 背离最基本的人民意志 。 因为人人都是消费者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人民的意志 。 打假也需要专业 , 如果多次打假者可以定义为职业打假者 , 那么职业打假者就是消费者的先驱 , 自然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

  不知情消费者无从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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