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辣”判决书引争议 青岛中院支持知假买假10倍赔偿 法官释法( 九 )

  对于本案上诉人是不是消费者?青岛中院认为 , 消费分为生产资料的消费和生活资料的消费 , 只有生活资料的消费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 。 因此 , 判断一个自然人是不是消费者不是以他的主观状态为标准 , 而应以购买商品的性质为标准 , 只要他购买的商品是生活资料 , 他就是消法所指的消费者 。

  法院认为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 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 , 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不是给消费者下定义 , 而是明确调整范围 。 这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 , 参照本法执行”得到印证 。 本案上诉人购买的是生活资料 , 因而是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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