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法员工奖惩规定 公司奖惩制度符合劳动法吗( 五 )


十八、其它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给公司财物、声誉的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

第五章 员工功过相抵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 , 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 具体规定如下:
一、嘉奖与警告抵消、记功与记过抵消、记大功与记大过抵消
二、五次嘉奖转为一次记功 , 五次记功转为一次记大功 。
三、三次警告转为一次记过 , 三次记过为一次记大过 , 记大过二次为严重违纪 。

第六章 各单位的奖惩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可以制定本单位的奖惩操作规程 , 作为公司奖惩办法的细化和补充 , 二级单位的奖惩条例制定时应按照从严从紧的奖励和惩罚原则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单位的奖惩条例在制定时 , 必须由所在单位全体人员通过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 认可者签字内容为“我已知晓该制度并愿按该制度执行 , 姓名 , 年、月、日” 。
第三十三条 公司二级单位的奖惩办法在部门全体员工修改通过后须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 人力管理中心审核后送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
第三十四条 公司二级单位的奖惩办法只能在本单位执行 。

第七章 说明
第三十五条 公司设立专项资金 , 专款专用 , 行政管理中心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 , 以及结存 , 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第三十六条 《奖惩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处罚的原因 , 行政管理中心认真核实奖励/处罚事实 , 并签署意见 。 奖励须呈请董事长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三十七条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经审批的“奖惩申请单”予以实施奖惩 , 处罚有员工自行缴纳至财务部 , 拒绝缴纳或者延期不缴纳者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 , 奖励以现金支付;
第三十八条 一项事故或责任 , 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 , 可依据情节轻重分摊扣款;
第三十九条 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 , 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第四十条 若各部门、人员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有异议 , 可在公司的决定做出后3天内直接向行政管理中心投诉 , 逾期则视为同意 , 投诉最终处理部门为总经理办公会 , 协调人为人力资源副总监;
第四十一条 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 , 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 , 作为本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推行中 , 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 。
第四十三条 奖惩申请表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