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微信红包、折扣券……这11项不缴个税( 三 )

但是 , 有以下情形的 ,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 , 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

也就是说 , 依法继承房产 , 或者父母将房产送给子女 , 子女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亲朋互赠网络红包不缴税

现在 , 微信红包等网络红包越来越普及 , 2019年春节期间 , 从除夕到初五 , 有8.23亿人次收发微信红包 。 除了亲朋好友互赠微信红包外 , 不少企业也会通过发放“网络红包”开展促销业务 , 包括各类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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